永續發展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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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社會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CSR)是企業全球化進程中無法迴避的使命,本公司作為地球公民的一份子,企業永續發展將是終身的志業,在創造利潤、為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,無畏艱難承載使命,承擔對消費者、員工、社區及環境的責任。把握契機導引溫暖良性的企業發展文化,建立環境友好的組織目標,凝聚大家的投入與用心,創造團隊最佳綜效,秉持「沒有最好,只有更好」的奮力精神,積極作為有效管理,為追求公司的成長壯大永續發展,做出最大的貢獻,同時善盡社會責任,使公司成為傑出的企業公民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之組成、職責及運作情形
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於民國100年4月成立,並於111年3月29日更名為ESG永續發展委員會。其後為更落實公司永續經營的治理機能,強化董事會履行ESG的永續職責,並提升在永續管理策略上扮演監督與指導的角色,112年5月11日董事會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功能性委員會取代ESG永續發展委員會,委員會成員過半數為獨立董事。113年4月25日董事會通過於委員會下設立永續發展之專(兼)職單位(「ESG辦公室」),作為推動及執行單位,並指派總經理曾嘉雄先生兼任永續長一職,做為統籌企業內部ESG事務最高負責人,確保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,亦展現本公司對ESG之重視。

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:

  1. ●公司永續發展政策、年度計畫及策略等制定、推動及強化。
  2. ●檢討、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。
  3. ●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。
  4. ●每年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年度執行成果。
  5. ●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指示本委員會應辦理之事項。

年度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
113 NA
 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 2 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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